追诉期限,也称为追诉时效,是指 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。一旦超过这个期限,司法机关通常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追诉时效的规定旨在平衡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关系,确保在一定的年限后,对于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,社会不再继续追究责任,以维护法律秩序和公平正义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八十七条的规定,追诉时效的期限根据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为以下几种情况:
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五年不再追诉。
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十年不再追诉。
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,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。
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、死刑的,经过二十年。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,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,仍然可以追诉。
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计算,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,则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。
综上所述,追诉期限是刑事法律中非常重要的概念,它明确规定了追究刑事责任的时效性,确保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法律的公正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