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离婚证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:
提前预约
可以通过电话、公众号等渠道向当地民政局进行离婚预约,也可以不预约直接去民政局,但可能需要排队等候。
第一次去民政局
需要携带以下材料:
双方身份证
双方户口本
双方结婚证
填写相关资料,提交离婚申请,并等待工作人员审核。审核通过后,会收到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双方各持一份。
渡过30天离婚冷静期
从申请离婚的第31天到第60天内,双方需要再次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。这一期间,任何一方未出现或过期未至,均视为放弃离婚。
第二次去民政局
需要携带以下材料:
双方的两张两寸单人证件照
双方的结婚证、户口本、身份证
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
离婚协议书:必须携带,否则无法办理。
工作人员会审核离婚协议书的内容,审核通过后,会一式三份,一份在民政局备案,双方各持一份,并发放离婚证。
建议
提前准备: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,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,避免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而多次往返。
冷静期沟通:在离婚冷静期内,尽量与对方进行充分沟通,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,以减少离婚过程中的波折。
法律咨询:在办理离婚手续前,可以咨询专业律师,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可能的风险,确保自身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