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缓期间数罪并罚的处理方法如下:
撤销缓刑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五十条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,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,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发现漏罪的,应当撤销缓刑。
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
对于新犯的罪,应当单独作出判决,确定其刑罚。
数罪并罚
将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。具体的并罚方式如下:
如果前罪和后罪均为死刑缓期执行: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,如果没有故意犯罪,二年期满以后,减为无期徒刑;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,二年期满以后,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;如果故意犯罪,情节恶劣的,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。
如果前罪为死刑缓期执行,后罪为其他犯罪:通常情况下,新罪会与前罪的刑罚并罚,但具体并罚方式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。
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
无论是发现漏罪还是犯新罪,考验期均不计算在刑期内。
建议
律师协助:在死缓期间发现新罪或漏罪时,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,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。
积极配合调查:在缓刑考验期内,犯罪分子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以争取宽大处理。
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案件的处理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