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医改最早在 2009年正式推出。具体实施阶段如下:
第一阶段(2005年-2009年)
2005年,卫生部开始制定《关于深化城市医疗体制改革试点指导意见》。
2008年,最新医改方案提交至2008年3月的“两会”讨论。
第二阶段(2009年-2017年)
2009年3月17日,国务院出台《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》。
2009年4月6日,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》公布,标志着医改进入全面实施阶段。
2012年3月,国务院出台《“十二五”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》,医改进入新的实施阶段。
第三阶段(2017年-至今)
2017年9月底前,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,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(中药饮片除外)。
2024年,北京市医改将于4月8日全面实施。
建议继续关注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最新医改政策及实施情况,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