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违章的扣分罚款标准如下:
副驾驶不扣安全带:
扣1分,罚款50元。
驾驶时使用手机:
扣3分,罚款100元。
驾驶时抽烟:
扣1分,罚款100元。
故意污损、遮挡号牌:
直接扣12分,并按最高限度处罚(此前为扣6分)。
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牌照架:
扣6分,罚款200元。
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、污损、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:
记6分。
小型客车超速10%以下:
处以警告。
小型客车超速10%至30%:
罚款50元,记3分。
小型客车超速30%至50%:
罚款200元,记6分。
小型客车超速50%至70%:
罚款500元,记12分。
小型客车超速70%至100%:
罚款1000元,记12分。
小型客车超速100%以上:
罚款2000元,记12分。
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:
一次记12分。
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或在非紧急情况下在紧急车道上停车:
扣6分,罚款200元。
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:
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,处200元罚款。
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:
处200元罚款。
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、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:
处100元罚款,记3分。
闯红灯:
记6分,罚款100元。
酒驾:
记12分,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。
不系安全带:
记3分,罚款100元。
行驶中拨打手机:
记3分,罚款100元。
行驶中抽烟:
记1分,罚款100元。
有意遮挡号牌:
记12分,顶额处罚。
醉酒驾驶机动车:
处15日拘留,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1000元罚款;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处15日拘留,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2000元罚款。
饮酒后驾驶机动车:
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300元罚款;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500元罚款。
超载或超员:
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%以上的,处2000元罚款;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%的,处2000元罚款。
超速行车:
超过最高限定50%的,处1000元罚款,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无证驾驶:
处500元罚款,并处15日拘留;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,处15日拘留,并处200元罚款。
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:
处1500元罚款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建议:
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避免违章行为,以免扣分罚款影响驾驶记录和造成安全隐患。
对于已经发生的违章行为,应尽快处理,以免累积到下一年导致扣分过多。
在驾驶过程中,应注意安全,避免使用手机、抽烟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