召开听证会的步骤如下:
确定听证会参与人员
确定听证主持人、听证记录人员和听证陈述人。
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陈述人,并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听证公告。
准备阶段
联系布置会场,准备话筒、制作席卡等细致工作。
确定听证会时间、地点和主持人,并于7日前通知当事人。
举行阶段
由主持人主持会议,宣布召开听证会的目的、会场纪律、陈述人的义务等。
确定陈述人的发言顺序,发言完毕后进入听证辩论程序,记录员要做好记录工作。
听证会中,听证主持人询问当事人、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,并出示有关证据和材料。
当事人或其委托人进行答辩,并进行质证和辩论。
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做出最后陈述。
主持人征询各方面最后意见,并请听证参加人审核听证记录后签字或盖章。
会议结束后
主持人向执法机关负责人汇报听证情况,提交听证记录。
执法机关根据听证笔录,按照一般程序规定做出处理处罚的决定。
注意事项:
听证会应公开举行,除非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。
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,如果认为主持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。
听证笔录是重要的法律文件,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。
通过以上步骤,可以确保听证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,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